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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推手误导网上舆论(4)

发表日期:2011-02-07 点击

  2009年10月,网上一条内容为“河北容城‘艾滋病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帖子迅速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帖子同时公布了200多个所谓“性接触者”的电话电码,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10月18日上午,“艾滋女”闫某主动到容城县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做HIV抗体初筛检测,中心为她采集了两份样本,检测结果均为HIV抗体阴性。

 

2009年10月21日,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市将“艾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杨勇猛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警方查明,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某结识了杨勇猛,两人同居。在同居期间,杨勇猛用数码相机拍摄了闫某裸照和两人的性爱视频。2009年6月,闫某提出分手,杨勇猛不同意。2009年8月底,杨勇猛以闫某的名义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在腾讯网设立QQ空间,在百度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某患有艾滋病、被其继父强奸等事实;并将闫某及其大哥手机通讯录上的200余个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布,称这些号码的机主均为曾与闫某发生关系的“嫖客”,后又向互联网上传了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2010年,利用互联网等侮辱、诽谤他人的杨勇猛被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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