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警惕网络推手误导网上舆论(7)

发表日期:2011-02-07 点击

  2010年年底,网上有传言称“有律师披露‘河大车祸案已经和解’”、“李一帆(即李启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监外执行”。而据保定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郭磊介绍,此案属于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结案。李启铭的委托代理人与车祸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已经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这一协议已经如期履行完毕。依据法律规定,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双方自行和解或在他人调解下达成和解,但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负责侦办此案的望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荆广慧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羁押在看守所。1月26日,“李启铭撞死河北大学学生陈晓凤案”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李启铭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陈超说:“一些人认识上有一种误区,认为互联网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忽略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而网上所有的有害东西最终会对社会产生现实的危害。”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张志说,发布虚假信息者,无论其行为是否造成后果,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为散布谣言者提供服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期待有更加精确而具有可操作性法律界定。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