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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先问五个为什么(3)

发表日期:2011-02-09 点击

    第五,个税改革只是财税部门的事情吗?从每年“12万申报”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没有履行申报义务。如何确保税收应收尽收?我想,除了纳税人的自觉和税务机关征管手段的更新外,恐怕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

 

    我认为,上述五个基本问题如果搞不清楚,只是提高免征额,个税改革又将成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范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个税关乎纳税人切身利益,是所有税种中带给纳税人税感最强的税种,虽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劳永逸,但要尽量确保改革的成果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巩固,让个税改革最终从根本上服务于广大纳税人,这才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改革个税制度让更多社会成员分享“蛋糕”

 

    年底单位发给肖诸一个还算“给力”的红包,不过,当月工资条上个人所得税栏里的数字随即超过了3000。所幸的是,日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一番言论让他看到了一点希望——谢旭人表示,要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制的确还有很多缺点,如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

 

  不妨让我们先来看个简单的例子:三口之家,家庭中只有一个人工作,如果他的月收入是5000元,按照现在的起征点2000元计算,那么,他一个月就要缴纳325元;如果提高至3000元,他依旧要缴纳175元。但是,如果改成按人计算,依旧按照现在的起征点计算,差异就非常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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