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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先问五个为什么(6)

发表日期:2011-02-09 点击

    我们知道,个税本来叫做个人收入调节税,主要是用来调节过高的个人收入。如今税名虽然改变,但其性质基本上还是以调节作用为主,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辅。它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主、以调控杠杆作用为辅的税种不一样。可是现在,个税在整个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其增长比例年年提升,如此发展下去,个税将有可能变成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比起构成中国财政收入的其他税种,个税的主要承担者是普通百姓及其家庭,年年增加的个税,大概就是普通百姓感觉税负很重的缘故。

 

    其实,中国政府有一笔很多国家政府没有的资产,那就是经济实力和利润都十分巨大的国企。国企的收入——不是指国企像所有企业一样应该缴纳的税收,国企的盈利应该是国企所有者——政府的收入。可是,我们在中国财政收入构成中看到的非税收入,基本上是中国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0年中国央企的净利润是8489.8亿元,大于个税收入。可惜,其中的5621.5亿元给了这些央企的母公司,而不是归央企的真正所有人——中国政府财政所有。

 

    谢部长认为,今后五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言外之意自然有继续增加财政收入之意。只是希望在税制改革中,在国企盈利部分多挖潜力,而在个税方面多多减税。(郁慕湛)

 

(来源: 中国青年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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