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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校庆特供烟”绝非一种普通商品(3)

发表日期:2012-02-03 点击

  烟草公司要卖香烟,清华大学要搞校庆,这些都是可以的,但公众要质疑不道德经济,要消除公款挥霍甚至公然腐败的怀疑,更是可以的。公众对烟草公司和清华大学,未必有什么成见,但在“万元特供烟”面前,公众期望涉事的双方出来自证清白,期待纪检监察部门查清真相,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态度。

  

  表面上看,“万元特供烟”是因为写上了“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特供”才遭受质疑的,其实质却非如此。一种商品是否是普通商品,未必在于它是谁生产、谁买走的,而如果商品存在这样一个属性——买卖双方存在默契,且这种默契为公序良俗、法律纪律所不容,那它就一定不是普通商品,就必定需要用手术刀解剖一番。其实,这类商品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少,一个公权部门大量定购高价酒、一个职能部门拥有一片果蔬基地……这类变换形式的特供,一样是“悬疑对象”而非普通商品。相比之下,“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特供”香烟只不过更直白、更刺眼一些,更像一封赤裸裸的举报信而已。   (作者:李辉)

 

(稿源:红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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