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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社会要更坚决(2)

发表日期:2012-03-26 点击

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方面,是利益问题。把一些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取消一些审批项目,意味着政府或部门失去了一块收入,甚至是失去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扩权是为扩利,减权就是减利,利益的板凳往往决定头脑的观念意愿,因此社会改革必须辅之以政府改革,将不合理的利益坚决剥离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温家宝在讲那段话之前,首先说的是“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种话语安排,从中应可廓清政府与社会关系的一些认识。

 

现在一些地方讲创新社会管理,容易理解成创新政府管理社会的方式,就是说政府还是要把社会管起来,只是手段和方式要改变,忽视了社会的自主性。事实上,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以及公共服务,交给社会来承担,不应仅仅理解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种新手段或方式,根本方向应该是加强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就是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让社会空间充分生长,社会活力充分迸发,社会积极健康力量充分发展。

 

  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无疑将迎来发展的一个新契机。必须明确,提供公共服务仍然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也就是说,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服务,应坚决交给社会,而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能责任,不能推卸和转嫁。这样,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才能形成一种良好局面。

 

(来源: 长江日报网络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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