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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嗜血夺命的高速公路收费(3)

发表日期:2012-08-07 点击

    实际上,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多多,乱象丛生。许多高速公路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成了公路所在地政府的“金库”,成了特殊利益输送的管道。媒体揭露说,2008年国家审计署针对18省市收费公路专项审计报告显示,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12年的政府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而公开数据显示,此次“出事”的京港澳高速北京段,作为北京市首条收费公路,总造价也不过为10.15亿元。

 

    由此,正是这种可以把国家资源“划转”给特定方面,使其可以用公共资源“自肥”的机制,让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养成了冷血的秉性和嗜血的习惯,并撑大了它们的胃口。这样的机制不改,公路的性质不为“公”,高速公路收费方的嗜血本性就不会改。高速公路收费方嗜血,供血和失血的人,则无疑是公众。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来源:“光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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