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不要凡“庆”必“典”

发表日期:2012-09-21 点击

  把“庆典”这个词生生地分成了两个字,也许不符合语法修辞规范,但所要表达的意思想必还是清楚的:不要凡是节庆必办典礼。

 

  这些年来,媒体之上,舆论之间,热闹非常的内容之一便是单位的节庆了,校庆、院庆、司庆、厂庆、社庆,真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而且这些节庆的最大特点是逢“10”必庆,凡“庆”必“典”。前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先生称此为 “庆典泛滥”。据他统计,去年前5个月,全国仅高等学校就有42家举办了校庆,从10周年到100周年都有。至于企事业单位的庆典,更不计其数了。这位年届八旬的老先生感叹道:一个单位“每隔10年就搞一次庆典,这在世界上闻所未闻”。

 

  这且不说,通常情况下,一些单位庆典的奢华排场也相当了得。海内外嘉宾云集盛况空前,礼花爆竹尽情燃放,明星大腕轮番亮相,那劲头真有点像比赛花钱。至于搞一次庆典,从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提前一年半载策划运作,到录像视频与文字等宣传资料的编排制作,再接二连三地在媒体上广而告之,真可谓劳民伤财。有权威资料显示,近年来一些单位的庆典,耗资巨大,乃至于有的不惜举债搞庆典,真有点打肿脸充胖子了。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