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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失职叫“提前过国庆”(2)

发表日期:2012-09-21 点击

而现实是,公职人员也拥有休假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也是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合情合理合法。但是不是因为拥有休假的权利就可以集体“提前过国庆”,让公共服务职能机构“休业”呢?

 

恐怕未必,无论哪个层面的休假制度的设计,在保障休假权利的同时,必然会提到合理计划和安排,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如今单位各项工作处于“休业”状态,给群众办事带去诸多不便,该单位的领导们显然是福利优先,职责殿后,并没有把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作为前提。

 

干部职责感缺失,伤害的是群众的感情,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机关也要加速完成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而这其中的关键一环,就是增强干部的公仆本色和服务意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要干部明白组织程序的假好请,百姓心中的假却不能随便请,要把老百姓的事真正当成一回事。像这种“提前过国庆”,把手里的活儿一扔,只顾自己去享受福利的事儿,要坚决杜绝。

 

(来源: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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