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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有些养老院何以成“特权”机构?(2)

发表日期:2012-10-12 点击

  上个世纪50年代,政府为安置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兴办了一批以贫困救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院。到了80年代,由于计划经济下城市中“充分就业”和“劳动保险”的制度安排,社会上无依无靠的“三无老人”大为减少。同时,由于人口流动的增加,如子女出国或异地就业,对老年人社会化的机构服务的需求出现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公立养老机构对社会开放,实行“自费收养”就成了当时非常时髦的一项改革措施。

 

  到了90年代,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因为老年机构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自费收养”逐渐成为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的主业。但因为当时政府对社会福利服务的投入非常少,即使在大城市,公立机构也是数量很少,规模很小。于是,民办养老机构开始发展起来。

 

  到90年代后期,有了长足进步的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竞争态势逐渐明显。因为政府办的养老机构与地方民政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为了保证“亲生儿子”的竞争优势,在做好“窗口”和“示范”的借口下,用大量资金去“堆”公立养老机构成了风潮,结果出了许多五星甚至六星、七星不等的高级养老院。除了硬件设施完全由政府投资以外,有些公立养老院还可以每年都得到政府的大量补贴,这就是公立养老院物美价廉、物超所值以致门庭若市、人满为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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