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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有些养老院何以成“特权”机构?(3)

发表日期:2012-10-12 点击

  因为有些公立养老机构的“使命”是做“窗口”和“示范”,并且集优质资源和稀缺资源于一身,于是对入住的老人开始设定门槛,要求有较高的阶层地位和文化水平等,这样就逐渐地使入住公立养老机构成了一种“特权”。有的公立机构规定,入住老人必须是知识分子乃至必须是公务员,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为有相当级别的官员办的公立养老机构。

 

  这样的公立养老机构,已经完全违背了“社会福利”的初衷,体现的是“有的更有、没有的更没有”的“马太效应”,更加拉大了有权或有钱的社会阶层与普通公民在福利待遇上的差距。

 

  公立养老机构应该回归其本色和本职。按照国际惯例,公立机构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为贫穷和弱势的老年群体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为他们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对于政府来说,这是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当然,公立机构也不能再回到以前为“三无老人”提供的那种凑合活着的服务水平,必须保证服务质量,让这部分老人能够欢度余生。   (唐钧)

 

(来源:中国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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