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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让“批示”异化为“落实”

发表日期:2013-05-08 点击

  近日,笔者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在贯彻上级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时,经常会以“批示”的形式转给下级单位或者相关干部,有些文件更是一级转给一级,层层“批示”,这种将“批示”等同于落实的方法,看似层层落实,但落实效果却大打折扣。

 

  其实,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思想认识上不足,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为应付上级,只是将意见和要求转达,却不付诸行动。另一方面,有些干部“官本位”意识很浓,热衷于在安排上做文章,认为批示好了就落实好了。然而这种做法,不仅在层层“批示”中,耽误了时间、影响了落实效果,更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害莫大焉。

 

  话又说回来,领导干部作出“批示”与抓落实并不是矛盾的,通过撰写批注意见和注意事项,更能让下级单位找准“着力点”,更好地抓好工作的落实,但关键在于批示不是目的,落实才是目的。因此,领导干部在落实上级要求任务时,要慎重“批示”,减少层层转达,力求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将心思和精力用在解难题、抓落实上,确保办实事、求实效。

 

我们看到,随着中央改进作风、密切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出台,改作风将逐渐进入“深水层”,这就需要领导干部要“实”字当头,特别是在贯彻上级要求、部署安排时,少“批示”,多务实,在开展工作时,要进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强化完成工作的时效性,消除只“批示”不落实的现象,做到人有专责、事有专管,确保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同时,干部在“批示”后,应及时抓好反馈,注重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骈邑君)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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