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政府职能转变,哪些权该“放”?

发表日期:2013-05-16 点击

国务院13日上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作为新一届政府开局的一件大事,这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其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权力的放开与政府职能的简化,解决过往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错位,使政府职能回归本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政府投资过度、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项目重重审批效率低下,近年来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错位,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明确政府职能,纠正长期存在的各种问题,事关改革开放以及现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大局,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首先需要的是将政府替市场“把持”的权力还给市场。目前我国政府的一些部门和行政管理者习惯于凌驾于市场之上,代市场配置资源。行政审批出现过多、过滥,导致经济发展严重失衡,行政效率极其低下。应当通过放权,将本应通过市场调节、监管和服务的权力还给市场。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