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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政绩”是“政绩危害”

发表日期:2013-06-17 点击

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大肆借钱融资的做法较为普遍,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偿债压力和债务风险逐渐加大。(6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当今的领导干部,都知道从政要有所建树,有所业绩。这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寄予的希望。领导干部要能有所业绩,就要办事,就要拿出令人看得到、让人能够评点的东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领导干部的办事就好办得多。而在经济发展一般和经济比较后进的地区,领导干部要办事就得颇费思量了。然而,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不少的领导干部竟然想到借债办事,举债创造政绩,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债务政绩”一般是借国家银行的钱,或是借国有大型企业的钱,这实际上是挖了国家的银根。即使还不出来,受损失的是国家和国企。地方政府能够预期抵债的,是土地的出让资金即土地财政,这就纷纷地抬高了地价和房价,形成了强征和强拆,影响了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损失了大批农田,打破了子孙后代的饭碗。一些领导干部举债以后,或因表面政绩而升迁,或因工作需要而调动,而把大批债务留给后任,影响后任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造福于民的工作。所以,“债务政绩”的实质是“政绩危害”。出现“债务政绩”的地方,一般以地方政府的开发区、工业区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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