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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有“四种意识”

发表日期:2013-08-05 点击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对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观念影响行为,意识指导行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在党和群众密切联系的第一线,要做好基层工作,必须增强民本、学习、发展和责任意识,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根基,自觉做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

 

一是民本意识不可无。所谓民本,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本意识是执政为民行动的先导,树立了民本意识,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因此,基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摈弃官本位思想,带着感情做基层工作,特比是做群众工作,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要把为群众谋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在情感上尊重理解体谅人民群众,在行动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多倾听群众意见,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拓宽群众工作渠道,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赢得民心。多为群众办实事,把关注民生真正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优先发展教育,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扩大城乡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以实事凝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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