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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明于观己”还需“自觉开灯”(2)

发表日期:2013-10-14 点击

事实上,对于不少干部而言,他们也深知自己有问题、有疾病,也很想与作风顽疾“永别”,但总是因为“抹不开面子、俯不下身子”而难以“慎独”,进而“自欺于暗室”。所以说,干部若要“明于观己”,就需要“自觉开灯”。一方面,要自觉参与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向着集体的“光明”靠拢,自觉地打开集体“监督灯”。要坚决反对和摒弃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要掏心见胆、并肩奋斗地互相“揭短”,用外力“逼”自己“明于观己”、自我揭短;另一方面,要在集体协作的基础上,将批评和自我批评融入个人生活及工作中,做到常常反思、常常自省。要敢于“自觉开灯”,对于依靠自身努力可以改正的小毛病,要下大力、下狠劲进行改正,对于个人无法有效应对或是容易自我失控的问题,就要把问题公诸于世,让领导同事、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对自己的进步提高进行督导,以切实做好“明于观己”,进而实现自我提高。   (清秋流筝)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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