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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不是灵丹妙药(2)

发表日期:2014-01-02 点击

  “集中整治”问题,其深层次原因值得探究。

 

  一是缺乏对问题的发现处置机制。坐视问题发酵,积重难返了才使出“集中整治”杀手锏,寄希望于“一整就灵、一治见效”。

 

  二是缺乏对问题的诱导化解机制。解决问题固然可以采取“集中整治”这种“堵”的办法,但如若只“堵”不“疏”,不愿在问题的诱导化解机制建立上下功夫,“集中整治”可能有效,但效果一定有限。

 

  三是缺乏对“集中整治”的监督问责机制。何种情况需要动用“集中整治”手段,“集中整治”与群众利益之间如何平衡,如果对“集中整治”中的这些问题缺乏有效监督和严厉问责,“集中整治”就有可能是“一阵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整治的问题往往是日积月累的结果。这就需要找准问题的症结,然后对症下药。如果一味依赖“集中整治”来解决问题,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江苏海门 陈德和)

 

(来源:人民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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