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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千万巨款,“小吏”如何变身“硕鼠”?

发表日期:2014-06-26 点击

重庆市永川区原招投标办主任、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戴兵以受贿1060.9万元,近日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网)

 

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大官”有大权,贪污受贿的机会就会多;“小官”权力小,贪污的金额应该不会大,其实现实生活中并不尽然。近年来,类似戴兵这样“小吏”变身“硕鼠”的案例,绝不是首例。据有关媒体统计,近10年内出现在媒体视野中的涉案金额上万元的贪污腐败案中,科级和科级以下的官员至少11个中有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

 

小官大腐败,小官大贪,问题出在哪里?究其原因,一方面监督不够,往往相关部门把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大案要案,把监控的重点对象也集中在一些职位比较高的人身上。从而忽视对“小吏”的监管,这就在客观上轻视了对‘小吏’腐败行为的监管和打击,降低了他们腐败的风险,使得这些人可以利用职位之便,大肆搞权力寻租,为自己谋取私利。上文提及的重庆市永川区原招标办主任、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戴兵从200610月至2013年春,8年时间一直担任永川区建委重要岗位。没有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这无疑给“小吏”变成“硕鼠”提高了条件。另一方面,权力没有得到制约。要知道,任何人有权力,都可能腐败,尤其是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最后,基层干部心里失衡和侥幸心态是发生腐败内在动因。一些基层公务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看到许多领导干部借手中特权贪污、受贿时,心理开始失衡,产生不捞白不捞的错误思想,想依靠自身优势以小权谋大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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