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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行恶式放生”不能游走“法外”

发表日期:2014-11-17 点击

日前,广州市从化鳌头一农村出现了荒诞一幕:5个人乘面包车在农田和村边放生上千只坑渠老鼠,一时间老鼠到处乱窜。当地村民发现后,上百村民围堵放鼠人。放鼠人坚称自己是在做善事,为求赎罪而放生老鼠。如今,当地村委会正鼓励村民自发灭鼠,当地农业部门也送去老鼠药,希望尽快捕杀这群“不速之客”。(1116日《广州日报》)

 

我国一些地方历来有“放生积德”的传统,认为放生能体现对敬重生命和慈悲救度的精神。在有些“善男信女”眼中,放生更被赋予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含义,代表了人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正因如此,近年来民间大规模放生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但是,与放生其他野生动物背后存在的动物捕捉、买卖、甚至致死的伦理争议不同,深圳此前出现的放生毒蛇,以及如今广州发生的放生老鼠,则需另当别论。

 

善意需要善行,相反,并不是所有被赋予了“高大上”意蕴的由头,都可以演变成一场货真价实的善行。这就好比人们不能以慈善捐赠的名义行诈捐之实,或者有意将积压霉变的食品捐给受助人,也不能以支教的名义尽情享受西部山区的美景,顺便剥夺掉孩子们畅想了半年的假期。如果承认上述行径已经背离了慈善与助学的本意,那么就应该承认,放生毒蛇、老鼠等行为,也脱离了放生的原点——因为其性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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