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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与县长岂能是“爹和儿子”关系?(2)

发表日期:2015-01-26 点击

 现实生活中,“爹与儿子”的关系远远不局限于县委书记与县长之间,其下级的乡党委书记与乡长、村支部书记与村长,其上级的市委书记与市长甚至更高层级,也存在这种说法,很多时候也是这种关系。无论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这种关系或明或暗、或隐或现,但通常是存在的。

 

 “县委书记与县长=爹与儿子”这种不正当关系,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和程序,严重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伤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伤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必须坚决加以整治。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讲纪律,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县委书记该干啥,县长该干啥,组织上有明确规定,有分工不能有分裂,有合作不能有合谋,两者是互相促进、互相配合、互相干好工作、互相监督的关系,而不是爹与儿子、“家臣”和“家奴”的关系。整治干部之间的这种不正当关系,需要干部提高政治素养,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干部,才是人民欢迎的干部。   (毛开云)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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