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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就得多些“正能量”

发表日期:2015-01-30 点击

 因没在规定的停车位内停放,26日,停放在薛城区某路段的一辆警车收到一张“黄色罚单”。据目击者称,不光这辆警车“中枪”,在该警车不远处,一辆印有“行政执法”的车辆也因乱停放被罚,交警罚不避嫌,受到市民点赞。(2015128日 人民网)

 

 警车和行政执法的车辆乱停在大街上,虽然是因为公事,但是违停就是违章,理应受到处罚,对于这辆警车和行政执法车辆的“主人”来说,也没什么人情好讲,但无论是正在办案的警察还是正在执法的行政人员,与交警也算是“一家人”,让他们受处罚,一般而言那是不可能的。26日,在薛城区某路段却让这一切变成了可能。据目击者称,停放在薛城区某路段的一辆警车收到一张“黄色罚单”,在该警车不远处,一辆印有“行政执法”的车辆也因乱停放被罚。因为其有悖于“大水不冲龙王庙”的“常理”,这件事成了“热闻”,登上了新闻头条,也正是因为此事件散发的正能量,让交警大队赢得无数的赞,如一些网友所言“想要不点赞都不行”。

 

 这让笔者想起了几天前同样被点赞的“深圳交警给违停的‘O’牌车贴条”一事,两件事虽客体不同,主体却一样,其本身所散发的正能量满满的,足以感动很多人。在“特权”思想泛滥的今天,能够不讲人情、不留情面的做到如此更是难能可贵,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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