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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病因探析(三):怕而不为 只是借口(5)

发表日期:2015-06-29 点击

  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姚文胜认为,治理“怕”字还要引导部分有问题的干部自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组织上依法依规给予从宽机会。

 

  治“怕”更需治“心”。当前,有些官员一看规矩多了,就感觉工作上放不开手脚,误将“遵纪守法”视为“束手束脚”,这类党员干部想干事,但又怕逾越红线,有力无处使也不敢使。

 

  对于这类党员干部需要加以鼓励,要使他们正确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意义,惩治腐败并不是不让人干事,而是要让人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干事,既是对违纪违法分子的惩治,也是对遵纪守法干部的保护。只要把党纪国法常记心间,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干起工作来就会底气十足,事半功倍。

 

  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让领导干部把敢于担当变为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让更多敢于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要营造敢于担当的社会环境,化解敢于担当的压力,抵制好人主义,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只有让“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敢为者有位置,让怕为者靠边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才会涌现出更多勇于担当的好干部。    (徐文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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