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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替领导“分忧”,谁来“为党分忧”?

发表日期:2015-08-11 点击

     据媒体报道,有的地方领导安排公款送节礼,为逃避责任,与办公室主任、司机串供,使纪委“久攻不下”。更有甚者,在县领导因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被纪委调查时,办公室主任主动站出来揽责,替县领导“分忧”。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哪有嫂嫂替姑娘”,可就在反腐败和反“四风”中,竟然出现了下属主动替领导“分忧”的咄咄怪象。

 

    下属替领导“分忧”,是一些人应对反腐败和反“四风”的策略。他们“丢车保帅”,只图“留得青山在”。他们或是在事前安排,订立攻守同盟;或是下属有愚忠思想,愿做领导替罪羊。如此种种行径,干扰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干扰着反对“四风”的落实,反映出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动向。

 

    在一些单位“山头”和“团伙”的现象比较严重。他们或因长期工作而形成的关系,或因有着不可分割的利益链,虽无“八拜之交”,却能彼此“抱团”。有利共享,有过同摊,团伙的危害性也就更加显现。

 

    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的职责,应该是为党分忧,为国分忧,为民谋利。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忠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上做出表率。而作为下属,在工作中应该跟党而不是跟人,更不是跟领导,去做领导的“应声虫”和“替罪羊”。是“替领导分忧”还是“为党分忧”,这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试金石,也是检验践行“三严三实”的测量仪。

 

    党员干部应该坚持党的信仰,坚持党性要求,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对于犯错的领导,要能勇于揭露其问题,协助党挖枯树、治病树,扶歪树,让我们的党永远是“病树前头万木春”。而一意孤行“替领导分忧”的,只能给予他纪律和规矩的问责和处分,不仅要揪出“幕后黑手”,更要救出替罪羊。   (顾仁)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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