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黑社会”也有举报县长的权利
发表日期:2015-09-15 点击 次9月12日16时,一篇题为《亿万富翁实名举报沅陵县长,龚琪千万索贿受贿的事实》的网帖开始在网上热传,网帖列举了龚琪“多宗罪”。举报人为湖南商人向杰,其在举报信中称,为避免当地政府抓捕,已逃离怀化。13日下午,龚琪告诉澎湃新闻,举报人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沅陵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9月10日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对其启动抓捕程序。
举报不到24小时,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沅陵发布”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
县长遭人举报索贿受贿,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官方平台做出回应,进行一些情况说明,本身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案件的调查。但仅仅依据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就认定该举报缺乏依据,并断言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则显然为时过早,也很容易陷入政府为个别官员“背书”的尴尬境地。
从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的回应看,不可否认,向杰的举报有多处漏洞。比如除向杰本人外,其他能联系到的署名“举报人”均表示对帖文不知情。但这只能说明向杰的举报有瑕疵,而不能证明举报本身的真实性。再比如,回应中称“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被举报人的自我辩护之词,又有多大的可信度?更重要的是,如果是一般的道德、作风问题,可以通过内部调查来澄清,而官员索贿受贿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走法律程序来判定是非,岂能由官方的通告来定性为“故意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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