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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以法立国”

发表日期:2016-01-05 点击

   新加坡是全世界法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世界舆论普遍认为,新加坡不同于其他亚洲社会的最大特点,并不在于它成功的市场经济,而在于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看来,在自由和秩序的关系中,秩序优先于自由,自由只能存在于有秩序的社会中。

 

  法律非常完备,立法贵在实际。新加坡最大的特色是有着完备的法律体系。该国现行的法律有400多种,大到政府权力、经济管理、商业往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小到旅店管理、停车规则、钞票保护、公共卫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是“无事不立法”。特别突出的是,人民行动党把人们的日常道德行为也纳入了立法范围,人们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新加坡,一旦发现某些行为无法可循或需要修正法律,国会很快就会作出反应,或者立法,或者对法律进行修改。人民行动党坚持“立法贵在实际”的理念,在忠实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变化,人民行动党不断废除、修改、增补法律规章制度,使得新加坡社会始终置于一个庞大法网的掌控和保护之下。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人民行动党对党员和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相较于普通公民更加严格周密。他们制定了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公务员指导手册》,包括严格的考录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品德考核制度、监督制度,以严谨的制度来选拔官员。他们制定了专门用于惩治贪贿犯罪的《预防贪污贿赂法》和《没收贪污贿赂利益法》,用严格的制度约束权力。在完备的法律面前,贪污腐败的成本非常高,且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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