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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刊发尹晋华署名文章:为官要做到“十不”(6)

发表日期:2012-03-13 点击

  不伙投恶党。这里所说的伙投恶党,是指为了个人私利,不讲原则,搞小山头、小宗派、小团伙的行为。这种现象古已有之,它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物。于今仍有表现,是市场经济趋利性的真实反映。这本是腐朽文化,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却盲目效尤:有的因为是同学、同乡或战友,有的因为是熟人、朋友或亲戚,有的因为上下级关系等,形成了纵横交织的关系网络,如果是正常的人际交往,也无可厚非。如果是拉拉扯扯,互相利用,名曰沟通联谊,实则假公济私,就需要高度警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山头主义要不得,团团伙伙靠不住。党章明确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健康的社会交往。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如果“小圈子”盛行,那么,这个单位、这个部门、这个地方就会自由主义泛滥,党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群众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是与党的宗旨根本对立的,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要破除拉帮结派的习气,就要坚持党性,反对派性;就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共事。就要以更广的视野、更宽的胸怀、更强的责任感来成就党的事业,做到对上正,不搞人身依附;对下正,不搞亲亲疏疏;对友正,不搞团团伙伙;对己正,不搞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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