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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刊发尹晋华署名文章:为官要做到“十不”(9)

发表日期:2012-03-13 点击

  不招揽烦事。这里所说的“烦事”,既非工作之事,亦非群众之事,而是亲朋故旧等所请托的一些大小私事,通常是按照组织原则、正常程序和正常渠道解决不了的事情。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决定着由人情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囿于封建思想的羁绊,有些领导干部把人情看得高于原则,把关系看得重于事业,拉拉扯扯,吹嘘揽事,今天帮别人宴请,明天帮别人办事;今天帮别人托关系,明天帮别人走门子。使一些地方裙带风、说情风、吃喝风、送礼风盛行,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这种现象于公于私十分有害,因为:考虑烦事的时间多了,考虑工作时间就少了;你托别人的事情多了,别人找你的事情也多了;招揽烦事的次数多了,违背原则的几率就多了。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党的原则办事,宁可得罪请托人,也不要失去原则,更不能触犯党纪国法,时时谨记:说一次大话,就毁一分形象;搞一次特殊,就损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多谋工作的思路,多想工作的安排,多解工作的难题,多抓工作的落实。要把工夫下在为民办事上,多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倾听诉求,多到基层一线去集中民智、启发思路,多到实际工作中去破解难题,抓好落实,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办事去排除私事琐事烦事的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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