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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和父母“约法三章”是一面“镜子”

发表日期:2012-04-01 点击

    1954年,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的父母到北京看望儿子,并在北京住了三年,后因眷恋故土,于1957年回川。临别时,陈毅对父母“约法三章”:一是回川衣食住行全部自理,不惊动当地政府;二是做普通公民,不惊动邻里;三是坚持原则,不为亲友的无理要求牵线搭桥。陈毅父母回去后,托人租了两间私房,像普通百姓默默居住,谁也不知道二老是共和国元帅的父母。

 

    “约法三章”是一面“镜子”,彰显了陈毅的公私分明、公道正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党性修养与政治觉悟。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是公私分明的典范与楷模。“修身、齐家、治国”作为一个干部立身处世的基本阶段,要用一颗公道正派的心去平衡三者的关系,以不损坏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前提,以坚定的党性修养为后盾,始终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实际行动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得起人民的信任,组织的栽培,自己的良心。

 

    对照着陈毅与父母“约法三章”这面“镜子”,我们党员干部会不会生敬畏,感到羞愧。毋庸讳言,当前有些干部作风上存在着以权谋私、权利自肥,生活上贪污腐化、骄奢淫逸,仰仗着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更有甚者,搞“萝卜招聘”,权力成为自己以权谋私的工具。这样的干部怎么不叫人心寒。我们常说,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拍着自己的良心能够做到问心无愧。别到深陷囹圄才后悔莫及,长此以往,不仅会消磨干部意志,还会脱离人民群众,危害不能小觑。

 

干部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进退流转、功过得失,把有限的精力都用到无限的为人服务中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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