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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破格提拔与逐级选拔的关系(3)

发表日期:2014-08-18 点击

  不得“出格”
  前段时间,破格提拔干部遭到网络围观,分析其中深层次原因,公众真正不满意的,不是“破格”而是“出格”。因此,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从严掌握破格提拔。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讲得比较具体和充分。
  破格提拔的条件要更加严格。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破格,不是什么格都可以突破。
  破格提拔的审批要更加规范。主要是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中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事先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可以说,审批把关方面的要求比以往更规范、更具体了。
  破格提拔的过程要更加透明。破格提拔干部的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时,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这些严格程序、公开操作的规定,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防止借破格之名而行出格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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