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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社会建设的组织基石(2)

发表日期:2014-11-25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先后提出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目标和要求,社会组织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目前,社会组织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情况复杂,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迫切需要用法治的方式加以推动,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
  以法治思维引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我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改革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构建一个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前提,也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首先,要从依法治国的长远和战略角度出发,统筹规划社会组织立法工作,做到科学立法、系统立法。其次,尽快启动社会组织法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全面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的基本法,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法律主体地位。最后,加快修订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三部主要行政法规,将社会组织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
  做到两个结合。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间的立法与守法、执法与普法需要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一方面,在立法上要明确社会组织的权利、地位、责任和义务,明确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确立各项监督管理与培育发展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和操作,加大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支持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学法懂法,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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