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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典型,既是警示教育,也是案例教学

发表日期:2016-09-07 点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通报“案中案”,此中有深意。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众注意到,被通报的王阳、谷春立、卢子跃、杨振超、陈雪枫等5人,此前均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这次,是把他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那些事儿,单独拎了出来。
  世人皆知,但凡受到“双开”处分的落马者,“大问题”都少不了。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为例,就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于一身,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相形之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比较而言,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有人就产生疑问了——为什么中央纪委“抓大不放小”,还要专门通报“老虎”们的“四风”典型问题?
  答案,在这次通报中已经给出:“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背后的道理不难理解,作风问题看似事小,实际上是天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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