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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何以见“德”(3)

发表日期:2011-11-08 点击

  培训以养“德”。德性需要积累,有积累才会有升华。国家公务员局近日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职业道德纳入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全体公务员将进行职业道德轮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这也给干部教育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把德的教育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干部队伍状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好的典型,大力表彰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住反面典型,深刻剖析和总结,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监督以促“德”。“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严格要求、严格监督是保证一个人道德高尚最有效的措施。职能部门要全面了解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德的表现,根据干部德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对德的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德的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德的方面评价比较低的,平时盛气凌人、颐指气使,群众意见比较大、口碑比较差的,视情节进行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公众期待着“官德”建设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改观,这既是干部本人的幸事,也是社会的幸事。   (何 解)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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