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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耳光教育”的生命力为何如此顽强?

发表日期:2011-11-11 点击

据媒体报道,海南省定安县德才学校一名初中生因打乒乓球起了冲突,把低年级同学的眼睛打肿、鼻子打出血,于是该校的体育老师、班主任、副校长三人连扇其7个耳光,导致这名学生左耳失聪。

 

事件是新近发生的,令人瞠目结舌,难掩愤慨。然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却是一条“旧闻”。这不就是极其典型的“耳光教育”吗?几年来、几十年来,人们见过的“耳光教育”不知道有多少,抨击此种野蛮教育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耳光教育”的生命力似乎还挺顽强,时不时要露一小脸。让人颇难理解的是,曾经为“耳光教育”受过处理的学校、老师亦不知有多少,为什么还是有人不能从中吸取教训,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此类“全武行”呢?

 

老师打学生,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3个老师对一个学生连打7个耳光,则只能说明他们对打学生毫无禁忌。他们想对初中生的不当行为加以否定,却以更不当的行为实现了对自我价值的否定。当初中生欺负低年级学生之后(如果老师尽到了监护责任却没能制止的话),老师不闻不问当然是失职,但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加以解决,比如通知双方家长到学校协商处理,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该处分的处分,老师无须扮演以暴易暴的侠客。学生左耳失聪与被打耳光有何因果关系,自然要经过科学论证,不是家长说了算,更不是老师所谓学生耳聋是“由家族遗传所致”就可以撇清。但我知道,的确有老师一记耳光下去,便把学生耳朵打聋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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