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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刊文分析:干部为群众办事为何还被“挑剔”(4)

发表日期:2011-03-23 点击

    “当务之急是解决底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县域以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拆迁群众的利益补偿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

 

    近些年来,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因拆迁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紧张冲突。人们不禁要问,大家所乐见的城市发展为什么会引起如此抵触?

 

    可以说,这里有干部作风的原因,对群众冷漠,方式简单粗暴,导致群众难以接受。但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利益。常能听到一些基层群众议论:干部都讲“执政为民”,我就是那个“民”,我没感觉到你在为了“我”,反倒觉得你损害了“我”。你把我们的土地以每亩两三万的补偿征走了,变成国有土地招拍挂,一转手就是几百万,开发商一转眼多少亿进了腰包。地方政府的GDP上去了,干部的政绩有了,个别领导好处拿了,可我们住房看病、上学就业、社会保险、环境污染,哪一样是轻松的?

 

    “不轻松”的农民自然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与不满情绪,甚至开始“漫天要价”。有学者调查认为,在基层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农村的几乎占50%以上,除了邻里、朋友之间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外,许多矛盾的另一方就是村干部甚至乡镇干部。在这些矛盾中,基层干部们有的本身就是利益相关者,有的虽然是解决和调停矛盾的“第三方”,但由于态度粗暴强势,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成为群众眼里的“被告”,继而引发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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