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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舆论监督权是一种社会公害

发表日期:2012-03-21 点击

个别媒体从业者违背职业操守的现象依然存在,他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传播渠道和平台,以舆论监督之名,行要挟厂商之实,批评报道缺乏客观公正,把本是社会公器的传媒当成谋取个人、小团体利益的私器,实在为人所不齿。

 

近日有报道称,仅北京地区,就有数百家非法3·15网站,这些网站刊登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后,依靠收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帖费牟利,日进数万元。据从业者称,3·15前后投诉最多,也是他们挣钱最快的时候,业务量翻番。

 

其实,非法3·15网站并非北京独有,此类媒体在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着,只是穿的马甲不一样罢了。这类网站或媒体的可恨之处在于,他们利用了消费者的信任,把消费者的信任当成了获取不当利益的筹码。最终,如果被迫花钱消灾的企业花钱买平安,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与呼声很有可能石沉大海,迅速被其他的投诉信息所湮没。

 

显然,一年一度的3·15,无疑是那些“自身并不干净”的企业最难过的日子,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消费者的投诉和媒体的曝光,这个软肋就成了非法3·15网站疯狂滋生的温床。据报道,消费者的一条投诉信息,经扩散后会在很多网站上出现,“你想都删除,对不起,得交钱。”这种现象长期存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监管存在着漏洞,使这些低投入、高产出的网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已成不少企业、商家闻之色变的社会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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