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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事件:药监局应引咎担责以告公众(3)

发表日期:2012-04-24 点击

    药品也好,食品也罢,其监管职责全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机构。但是,近些年爆发的食品、药品公共安全事件之多,已经不能用“频频”这个词,真是到了三两日没有新事件发生,就似乎有些“不正常”的程度。最近一些年来,许多公共安全事件多发的领域或部门,其有责监管机构,都不无机构的主管负责人引咎去职的先例。由此,最令公众感到不正常的,却正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如往常的状态。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乱象当然其来有自。近年唯一一个以身就刑的副部级官员、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仅在2004年一年就批准了10009种新药,平均每12分钟诞生一个“新药”。2010年和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以及其他6名官员皆因贪腐被绳之以法……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如此滥权、失职,引咎者何在?

 

(来源:光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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