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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如何让“红头文件”善始善终

发表日期:2012-06-25 点击

    “红头文件”,是各级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因带有红字“台头”并加盖红色印章而得名。透过“红头文件”,人们看到的是政府部门的执政理念,以及各级政府展示于社会的公共形象。因此,“红头文件”的正当与否、规范与否至关重要。

 

    按说,既是政府的政令,自当“头红身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权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戴着“红头”的政府文件,发布的却是个别当权者的“命令”或“决定”。前些年,媒体披露中南地区一个市政府发布“红头文件”下达喝酒任务,另一市政府发布“红头文件”令“百官倡烟”,以及东部一个市政府用“红头文件”为烟草公司作产品宣传等,都已成为糟践“红头文件”的荒唐样本。

 

    为“红头文件”设定“权力门槛”,不给“红头文件”法外特权,就要做到善始善终。善始,就是要谨慎对待每一个“红头文件”的“出炉”。无论发布的范围有多大,“红头文件”的制定都应当是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既不能靠个别领导干部拍脑袋,也不能指望几个“文吏”闭门造车,更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背离。善终,就是要对“红头文件”加强管理,防止“只管发布,不管废除”,导致政府文件“打架”、重复或自相矛盾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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