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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开除“村籍”暴露乡村治理短板

发表日期:2012-10-26 点击

在一些村民的眼里,支部书记在处理一些村务时,往往是“一言堂,自己说了算”,不服从村支书就等于“不守村规”,必然养成村干部飞扬跋扈的作风,腐败和不公在所难免,进一步加剧干群关系对立

 

  因“不守村规”,山东菏泽东姚堂村10户村民耕种多年的土地,被按照30多年前“村里有权收回土地”的约定收回。面对村民申诉,乡长称,既然有村规,村里的事情可依照村规解决(1024日《城市信报》)

 

  据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称,被抽地的这10户村民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从姚堂村的邻村迁来居住,而当时他们迁来时,只带来了18亩土地,姚堂村则抽出了其他村民耕种的27亩土地给了他们。姚堂村其实不愿意接收这些村民,为此,对于这些“外来户”,当时的姚堂大队队长和村里的长者订立“村规”:你来,我们接受,但是如果你不遵守村规,我们有权将你们驱逐出村,收回土地。这就是所谓的“30多年前的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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