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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开除“村籍”暴露乡村治理短板(3)

发表日期:2012-10-26 点击

  首先是个别农村的“两委”严重不健全,长期处于缺位和瘫痪状态,造成个人专断,乡村治理“一言堂”。报道称,由两个自然村组成、共有200多名村民的姚堂行政村的村两委班子只有村支部书记一名村干部。这说明我国基层自治的重要制度在这里完全形同虚设,既没有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也没有形成党内监督的村支委组织。

 

  其次是基层民主无从谈起,村民的正当合理诉求得不到表达、关照和及时救济,客观上造成了干群对立。在一些村民的眼里,支部书记在处理一些村务时,往往是“一言堂,自己说了算”,不服从村支书就等于“不守村规”,必然养成村干部飞扬跋扈的作风,腐败和不公在所难免,进一步加剧干群关系对立。

 

  同时,作为肩负村民依法自治重要职责的乡政府主要官员,不仅在推进村民自治问题上失职,行政不作为,而且还缺乏应有的“法商”,无原则地支持“古董村规”,损害了基层政府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让村民失望或成为群体性事件及严重暴力事件的催化剂和导火索。作为一乡之长,竟然不问“村规”内容、产生背景、是否合法,就轻易表示支持,轻率应对村民不平,显然其政策水平和法治意识都是有问题的。

 

  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此事,尽快补齐乡村至少是该村治理的短板。   (李克杰)

 

(来源:法制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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