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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跨省追责公车扔烟头,值!(3)

发表日期:2012-11-23 点击

车窗抛物成了隐形凶手,更加凸显出对车窗抛物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严控重要与紧迫。为此,一些城市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对驾驶机动车时向路上抛散物品的行为实行强制纠正。自725日起,长春市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19项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对乘车人向车窗抛物的行为,处以20元罚款。而武汉市不仅有处罚“车窗抛物”的相关条例,还有举报“车窗抛物”的奖励制度,发动市民参与监管工作。一个多月以来,共收到400多份音像举报资料。

 

正所谓“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其实,我们真的并不缺少护航城市文明建设的法规,而是缺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态度,进而有效整饬违法行为,让城市更加文明美丽。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汉市城管局跨省追责公车扔烟头,决不是小题大作,而是违法必究。只要是违法行为,就必须进行纠正。外地人也不能例外,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会让违法者胆怯,才能止住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泛滥趋势,才可能真正落实依法管理城市。唯有如此,城市文明才能推进地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徐云鹏)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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