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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要“留痕”

发表日期:2014-09-02 点击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小学“入学潮”,有人想托一位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给下属学校打个招呼,给不符合条件的孩子择校,谁知这位领导身边的“红人”一口谢绝了。原来今年教育局立新规,谁安排学生,谁“留痕”,即留下安排的“证据”。只要不是领导集体决定实施的权力,“身边人”用权就“留痕”,这一招好!

 

领导身边的人“官小职位高”,一些人往往借助领导的影响力济私谋私,下属单位敢怒不敢言、被迫就范。另外,从已揭露的领导“身边人”腐败案件看,这些人不少是背着领导胡作非为。

 

因此,杜绝“身边人”擅位弄权,必须靠严格的制度规范,不仅要确立公开透明的办事规则,尤其是要实行用权“留痕”制度,谁用权谁“烙印”,立此存照,过后担责。领导“身边人”安排工作,是领导的真实意图也好,假借领导名义也罢,纪检部门依据“留痕”定期核查,别有用心的身边人就没有可乘之机。   (李晓理)

 

(来源: 人民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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