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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悟错了“规矩”中的“工作惯例”

发表日期:2015-02-02 点击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话中的一个词引发了外界关注:“政治规矩”。他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而何为规矩,习近平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人民网 2015129日)

 

 针对习近平主席的论述定义,规矩的四个定义全面而紧凑,各级党员干部都需要坚决遵守。可以看出,第四项稍有不同,党章、党纪、法律,都是有明文规定且有硬性标准制约的“规矩”,照章办事、依规评判,言行就有了“标尺”,优良传统经过党的长期筛选,留下的自然是“去其糟粕”的“精华”,对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小视。唯“工作惯例”一项令许多人对习近平所提充满疑惑,工作惯例各有不同为何也成了规矩,是否有其必要?其实,这“工作惯例”恰恰就是灵活评判干部是否守规矩的“活动环”,许多干部却不尽然能将其做好做足,甚至投机取巧,形成了自己满是问题的“工作惯例”,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悟错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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