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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执法岂能止于提醒“最好别购买”?

发表日期:2015-06-23 点击

  端午期间,是“抢购”应景食品的时期,这个时候市民更需要多一个心眼。作为江苏省暨南京市食品安全周系列活动之一,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和记者一起走进了超市,执法人员提醒市民:“绿豆糕这样的节日应景食品,剩下15天左右保质期的时候最好别购买。”(621日《现代快报》) 

 

  执法人员为何提醒消费者,购买节日“应景食品”,在“距离保质期15天”的时候“最好别购买”?这是因为食品监管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应景食品”要留给顾客1/3的“享用时间”,也就是说,一般在到达保质期2/3期限时,超市就应该将货品下架,否则可能存在隐患。 

 

  要不是执法人员如此详细的提醒和解释,对于这个“15天”我们真还是不知道的。这样看来,节日“应景食品”的安全确实很重要,问题是,提醒消费者“最好别买”真能起到作用吗? 

 

  在一般人的认识中,都会以为购买保质期之内的食品就是安全的。谁也不会想到还会有“15天”的安全概念。现实生活中,对“应景食品”做出如此提醒的执法部门并不多,在媒体上也就是看到了江苏执法部门的提醒。看来,对于“应景食品”的安全也需要“应景监管”了。这里说的“应景”并不是走形式的意思,而是要在特殊的节日里,对于特殊的食品进行特殊的管理。 

 

  我们的特色民族节日众多。有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在这些节日里都有很多节日“应景食品”,有汤圆、粽子、月饼、绿豆糕等等。既然只有不购买“距离保质期15天”的“应景食品”才是安全的,那么就不能止于提醒,而应该是到位的监管。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对超市里销售的“应景食品”进行检查,确保市场不出现“距离保质期15天”的“应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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