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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清饭局“红线” 看清饭局“陷阱”(6)

发表日期:2015-07-13 点击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工作餐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对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而言,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一般而言,“会所”环境优雅,装修奢华,菜肴精致,私密性强,领导干部往往好辨别、容易判断,对此类场所警惕性也比较高,中央明令禁止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但随着查纠“四风”问题不断深入,各地吃喝歪风得到有效遏制,大张旗鼓、明目张胆的不敢了,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却登场了,一些貌似平常的地方,往往藏着“温柔的陷阱”。吃喝穿上了“隐身衣”、躲入了“青纱帐”,“不进会所进社区”,“不进酒楼进食堂”。一些地方美其名曰“农家乐”,但其奢华程度不亚于会所;有的单位食堂装修布局与高档饭店酒楼无异,可以提供超规格、高标准接待等。上述案例中江苏省扬州市党政考察团部分成员接受超标准宴请就是发生在管委会食堂。

 

  “泾溪石险人竟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说的就是这个理。领导干部对于这样一些地方更要多个心眼,多留点心,在类似“豪华食堂”、“超标准农家乐”安排的私人饭局,也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单位食堂应用于本单位正常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能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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