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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失责必问根治管党治党“空城计”

发表日期:2016-07-19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以及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在内的6种问责情形,同时强调将实行终身问责,并曝光典型问题。(中国新闻网718日)

 

从严治党,关键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权责不明确,失责难追究,就会让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在从严治党的围墙内唱起“空城计”。管党治党“空城计”的存在,看似无关痛痒,实则养虎为患。《条例》的出台,以党内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标准、严要求杜绝“挖墙党”、根治“空城计”。

 

打铁还需自身硬,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落脚点就在管好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尽管经历了多次党内教育活动,但还有少数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心存侥幸,言行不一,管党治党“空城计”仍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干部身上上演。有的干部觉得自己坐在城楼观山景,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自认为从严治党与己无关;有的干部把从严治党当成口号,行动中却自由散漫、任性妄为,“四个意识”没有贯彻到行动中;有的干部怕吃苦、怕担当,遇事躲在群众后,引起党员群众不满;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挂帅不出征”,遇矛盾绕着走,遇问题不直面,好人主义泛滥;有的党组织甘于软弱涣散,负责人不愿、不敢、不能切实履职尽责,党组织成员更是没有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不仅不能团结群众,甚至起到离散人心的坏作用;有的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没有继承,看似一团和气、实则监督不力。这样的“空城计”一再上演,影响非常恶劣,败坏了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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