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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自身正”更要“身边净”

发表日期:2013-09-24 点击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陈升文,听说海南省政府为发展生态林业,准备拨出专项资金在各市、县林业局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后,利用其任海南省尖峰岭林业局局长的哥哥的影响力,暗箱操作内定中标公司捞取好处费4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缓刑5,并处罚金5万元。(916《法制日报》)

 

近年来,利用官员影响力受贿的案件频频曝光,特别是高层领导因对身边人教育监管不善,导致犯罪发生的案例日益增多。这其中有我们熟知的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秘书秦裕利用职务受贿682万;河北省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两任秘书以权谋私等等。当身边人滥用私权,贪赃枉法,这些“领导”袒护包庇、支持纵容,甚至直接参与其中,完全无视党纪国法,践踏了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和党的宗旨。领导干部因借力给“身边人”一同被“拉下水”的教训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配偶、兄长、子女,秘书、同事等等,这些都构成了领导干部的身边人。他们因与领导干部有着天然的联系,也就有了“圈外人”不能得到的便利,难免近水楼台先得月。然而,关系如同权力,同样是把“双刃剑”。正确地运用可以直步青云,飞黄腾达,处理不当则会引火烧身,身陷绝境。所以,掌握合适的“度”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对待身边人,既要关心、爱护,又不能放纵、包庇,务必保持合理距离,绝不越入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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