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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

发表日期:2014-02-25 点击

  
  严惩以权花钱“赎身”
  本报记者彭波
  来源: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按照指导意见,即使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以及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具备所有条件,无期徒刑罪犯予以最高额度的减刑(实践中一般不可能这样),其最短刑期将比之前规定的增加4年,最低也不会少于17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最短刑期则增加了5年,最低也不会少于22年
  春节前,销声匿迹数年的原广东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再次成为新闻热点。2007年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张海,通过贿赂监狱管理人员、伪造立功材料等手段,先后获得一次改判、两次减刑,缩短刑期9年1个月28天,2011年1月出狱,随即逃往海外。事后,检察机关对与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有关的共24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这是一起典型的执法司法腐败案件。针对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中央政法委日前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提出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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