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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中“和”的思想(3)

发表日期:2016-08-02 点击

  和的实质是各得其所
  统一事物中的各个局部成分各有其一定的位置。每一成分和因素都处于其应处的地位,发挥各自的作用,构成总体的和。程子说:“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任何一个局部的因素不能处于应处的位置,总体的和就会遭到破坏。拿烹饪说,极简单的一件事,用盐的多少,决定着菜肴的品质;盐量的过与不及,都会破坏菜肴的美味,即总体的和。其他各个因素也都如此。所以和就是各个成分、因素都处于恰当的位置,这样一种状态和秩序。这种状态和秩序可以用“各得其所”来表述。和的实质就是“各得其所”。
  和为贵是根本的价值观
  “和为贵”不单纯是一种善良的愿望,它是以和实生物的宇宙观为基础的;正因为我们认识到世界是这样的一个世界,所以说一切事情上我们要顺应事物本来的要求,以和为贵。也就是以和为最高目标,或者说以各得其所为目标。
  《周易》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易·乾卦·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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