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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发表日期:2014-04-28 点击

  作者:杨路平来源:学习时报字数:1759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在《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16个战略布局,60多个改革领域,330项改革任务中,特别部署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任务,这样的战略部署是基于社会组织几十年的发展和现实作用考虑确定的。
  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社会组织深入发展。应该说,我们对新的历史起点这一概念并不陌生。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到十八大我们党一直讲“新的历史起点”这一概念。从国内来看,“新的历史起点”新在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中国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的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从国际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思想文化多样化的挑战,更需要在全方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中,重视社会结构调整,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公平公正的对待社会组织。从深化改革任务来看,我们正处在改革的转型期、深水区、换档期,改革攻坚任务十分繁重,顺利渡过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汇聚各种智慧,共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特别做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斗争”的判断。伟大斗争涉及众多领域,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也在其中。各类社会组织应把握发展趋势,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决定》关于激发社会组织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战略部署及重要阐述,提高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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