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节日福利才不会违纪?(10)
发表日期:2016-06-11 点击 次四是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是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是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是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是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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